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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在蒙特利尔租房

签 约


出租方(房东)和承租方(房客),双方的责任和义务:
房东:提供一个条件良好可以居住的房屋。(注意:条件良好除了包括房屋设施功能良 好外,还包括居住环境良好。比如房内温度不能低于21C,安全,安静等)。
房客:在保持房屋状况良好的前提下,按时交纳房租。一般是每个月的第一天或者第一周。
建议你认真检查房屋设施,炉具、冰箱(如果在合同上写明提供的话)是否功能良好。并且在居住的过程中,发现有些属于房东应该提供的设备有问题,应及时向房东提出。如果 房东不予理睬,你可以向租屋委员会或者租屋法庭投诉。


续 约

租房合约到期后,如果房东和房客双方没有异议,租房协议自动续约下一个周期。合约不是一期一签的(这跟中国不同)。如果双方同意,住上三五年的租房合同就开始的那一份。不要以为房东没来找你签合同,就可以随时般走。

如果房东在下一个租期内加价或者增加条件,则房东会在在合约到期前三个月书信通知房客,你如果有异议,你必须在收到信后一个月内给答复。否则,视为认可。你可以拒绝房东的加价和增加条件的要求,如果跟房东协商不果,可以向房屋委员会投诉。


解 约

如果房客在合约期满后,不打算继续住下去。房客应提前三个月(租期低于一年的应提前一个月)书面告诉房东。

如果房客提前解除合约,则必须符合下属四个条件之一:
1、房客申请政府的廉租屋获得批准。
2、发生意外致残,不适合继续在这里居住。
3、申请到“养老院”或者“老人之家”的居住获得批准。
4、房客意外死亡。

除非上述四种情况之一,房客的任何个人理由,都不构成合法解除合约的条件。如果房客单方面终止合约,房东有权向房客索赔损失,严重时可能还要导致罚款,更重要的是影响房客的信用,从此他的名字将会进入各社区的租房委员会的“黑名单”。

即使满足以上情况,房客都必须提前3-6个月(如果租期少于 1年的,提前1-2个月)通知房东。但是,如果房客确实有情况需要提前退房,可以转租。

转 租
转租分两种情况:
1、如果你是阶段性的离开一阵子,那么你可以把房子临时阶段性地租给另外一个人,你可以做二房东。(这种情况叫Sublet)
2、如果你是永远地离开。你可以转租给另外一个房客,写信告知房东,由这位新房客继续履行你未尽的责任和义务。 (这种情况叫Transfer)

注 意



一、投诉房东要“有理、有力、有节”。凡是牵涉到租房事宜(比如:异议、要求 、解约)跟房东打交道,一般采取如下程序:
1、先口头提出;
2、如果无效,向房东写一封陈述问题和要求的书信(信件格式:不续约、拒绝加租、提出问题),复印留底,挂号寄出保存挂号回执;
3、如果仍然无效,向租屋委员会投诉;
4、必要时上租屋法庭。

二、交房租,如果用现金,记住向房东索要收据;如果付支票,有银行记录备查,收据也可以不要,除非收据有其它用途。

三、房东不具备任何法律依据,以任何理由向房客索要除了房租以外的金钱。不论房间里了提供什么设备。向房客收取押金之类都属违法。

四、在租房合约未满之前,房东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加价,都是不具法律依据,房客有权不予理睬。

五、如有经济损失,你不可以拒交或抵扣房租。这样可能会使你由主动变为被动。

六、在合约到期之后,如果房东没有大装卸(修修门窗之类不算),且房产税没有提高,房东在下一租期内可以加价的平均幅度为0.6%。如果房租是包暖气的,加幅为不得超过1%。如果房东有大装修,则按照每1000元装修费加房租每月加5元的标准计算。装修的费用多少不是房东一面之词说了算,需经租屋委员会核准。政府关于房租上涨的最新解释。

七、这里介绍的是魁北克的租房法例,加拿大其他省份当然与此不同。

八、租屋委员会的名称电话:
Regie Du Logement Tel:(514)873-2245
官方网站:www.rdl.gouv.qc.ca


术语解释


●户型:蒙特利尔(魁省)的户型定义既跟中国的不同也跟加拿大其他省份也不一样。所谓“N个半(N是1≤N≤5的正整数)”指的是:N=卧室数+厅数+餐厅数,半=卫生间。比如:“1个半”指的是一个卧室,一个卫生间,这样的房子一般厨房饭厅跟卧室混在一起没有隔断。“3个半”指的是一个卧室一个厅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,注意,这里有些“3个半”房子,卧室和厅是没有硬墙隔断的。

●Sublet:转租的意思,上面有介绍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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